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IGA】轉知環境部訊息:「114 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 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

發布日期 2024-10-28 15:12:00

說明:

一、依本部「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 點」及「114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 公開徵求計畫書」(下稱計畫書)辦理。

二、旨揭公開徵求計畫書重點如下:

(一)申請對象

1、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

2、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二)申請方式:於網頁(https://wptsys.moenv.gov.tw /watersubsidysys/Login.aspx)申請帳號,填報資料與 上傳檔案。

(三)申請補助之創新及研究發展事項

1、具低排放、零廢棄或符合淨零特色。

2、處理或回收之標的污染物具優先性。

3、具水回收潛力或應用性。

4、具能資源回收或循環效益。

5、具前瞻性或創新性。

6、符合低污染、低成本、低能耗、低度空間使用或資源 循環原則。

7、原廢水處理程序導入低碳智慧化設施整合運用。

(四)研究技術主題

1、廢水有價重金屬回收與再利用技術(如:鎳、鈷 等)。

2、氨氮、有機廢水與污泥之能資源化技術。

3、高效、低碳等精進之廢水處理技術。

4、廢水處理技術與數位化、智慧化技術應用整合。

5、廢水新興污染物去除技術(如全氟/多氟烷基物質, PFAS)。

6、廢水無機資源之循環與再利用(如:氟、磷、酸 等)。

(五)申請類型

1、創新研發型計畫

(1)實驗室測試與模擬。

(2)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3以上, TRL 4以下。

(3)每案補助上限200萬元。

2、技術精進及運用型計畫

(1)技術或概念應用於真實環境測試。

(2)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5以上、 TRL 8以下,且計畫核定後半年內須進廠試驗(若 述明理由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3)每案補助上限500萬元。

三、本案經費申請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其他研 究相關費用如行政管理費,申請前請詳閱計畫書(附件), 請至官網「資訊與服務/便民服務/補助公告專區/環境部」 連結處下載(https://www.moenv.gov.tw/page /9A7D7124E8F9E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