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應於參加研習前請檢具完整申請資料送研究發展處產官學合作組申請,請至產學組下載專區下載表單。研習活動結束後補提申請,則不予受理。
所需文件:
一、文藻外語大學教師申請參加國內外研習補助申請書
二、研習活動相關資料
三、研習證書-核發6小時(含)以上(可於研習結束後一個月內補附)
四、公假簽准證明
由學術暨研究獎勵補助審議委員會決議本校是否補助該申請金額。
本學術暨研究獎勵補助審議委員會原則上每學期召開三次,於會議召開後通知申請人決議結果。
申請人接獲通知後,請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及電子檔送研發處,並至校務資訊系統辦理經費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