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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標案投標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專任教師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及研究情況下,經所屬單位一、二級主管同意後,得接受委託或共同執行政府機關研究計畫。

(二)本校行政人員欲協助執行者,應取得所屬單位一二級主管同意。

二、尋找標案

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搜尋標案,或至本組公告處查閱

以下5種方式可查詢標案:

(一)點選『今日公告招標件數』-可查詢今日最新招標案件

(二)於『機關名稱』輸入關鍵字,並點選等標期、勞務,可查詢該機關招標中的案件

(三)於『標案名稱』輸入關鍵字,並點選等標期、勞務,查詢欲查詢的標案

(四)於『標案案號』輸入已知標案案號,直接查詢

(五)點選『等標期』,採購性質選擇『勞務』,可查詢所有招標中的勞務案件

 

三、檢視標案初步資料

搜尋到有興趣的標案,可按『檢視』做初步檢視。

四、下載投標文件

敬請計畫主持人以e-mail方式將『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寄至產學組信箱,由產學組下載標案領標文件供參考或投標使用,若與申請教師專長不符,產官學組不予提供。

五、投標文件用印

敬請計畫主持人於標案截止時間3個工作天前,準備標案用印文件及本校蓋用印信申請單,經所屬單位一二級主管同意,及產官學組及會計室簽核後,送研發長決行。

六、至機關投標

敬請計畫主持人準備所有投標文件後自行送件投標。

七、得標

敬請計畫主持人接獲機關之得標通知後,於本校產學合作計畫系統進行登錄。系統操作請參閱「產學合作案線上申請作業系統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