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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成果專利補助申請流程

01提出申請

請檢具完整申請資料送研究發展處彙整,歡迎至產學組下載專區下載表單。

所需文件:

一、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經濟部計畫或其他補助計畫之申請案:

(一)「文藻外語大學研發成果專利申請表」

(二)「文藻外語大學研發成果專利經費補助預估表」

(三)「文藻外語大學教職員工生專利或研發成果合作及衍生運用同意書」

(四)「文藻外語大學研發成果專利申請/維護費用及權益收入分配同意書」

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經濟部計畫或其他補助計畫之申請案:

除檢具第一項(一)、(二)、(三)、(四)款表單,另請檢附如下: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請檢附「經費核定清單」並完成「國科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登錄

(二)經濟部計畫或其他補助計畫請檢附合約或其他可證明成果歸屬之文件(受理之案件僅限本校或本校與其他單位共有之成果)

02研究發展委員會審議

由本會決議本校是否推薦補助該申請專利,並決定申請哪些國家專利。
本會原則上每學期召開一次,於會議召開後10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人決議結果。

03委託申請專利

研究發展處委託專利事務所進行專利申請作業。申請人須協助事務所撰寫說明書及申請事務。

04專利權答辯與取得

答辯:待接獲官方審查意見後,將由專利事務所通知發明人及研究發展處。
獲證:待接獲官方核准通知後,將由專利事務所通知發明人及研究發展處,並於取得專利證書號後將專利權列為本校財產,定期維護及評估該專利。

05專利維護

專利維護期滿3年後,由研究發展委員會開會評估確認繼續維護之必要性。

06權益侵害

本校之研發成果,其權益受侵害時,由本校法律顧問統一處理,發明(創作)人應全力協助之。
本校因此負擔任何損害賠償、損失補償或其他權益損失者,發明(創作)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