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藻外語大學獎勵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學術型研究計畫實施要點
請檢具完整申請資料送研究發展處彙整,歡迎至產學組下載專區下載表單。
所需文件:
一、文藻外語大學獎勵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學術型研究計畫申請書
二、計畫投件證明或計畫通過證明
經由教師所屬系主任→院長→研發處→研發長→會計室→校長或校長代理人核定。
由產官學合作組依審議結果核發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