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24-11-06 14:06:00
主旨: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如附檔。
二、此次修正僅於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為使步入基礎科學研究之優秀學子,儘早培養學術倫理之觀念,確保研究過程中具有正確認知,爰新增第四款,規定申請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先修習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修習課程資訊如說明三】,了解學術倫理之於學術研究的重要性,落實誠信精神、自律能力及倫理意識,以達學術倫理教育向下扎根之目的。
三、修習課程資訊說明:有關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臺(https://ethics.moe.edu.tw/)修習線上課程,並須於課程總測驗成績逹及格標準,即可線上取得修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