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科會來函鼓勵執行機構(即各校)以管理費支應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之心理健康服務相關費用。
發布日期 2024-11-12 10:55:00
主旨:轉知國科會來函鼓勵執行機構(即各校)以管理費支應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之心理健康服務相關費用。
說明:為促進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以健康身心投入科研工作與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機構(即各校)於計畫執行期間得參考「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如下附件檔案所示)項下之心理健康服務內容(如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生涯各階段重大危機之因應與管理等),並以管理費支應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之心理健康服務與相關心理諮商協助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