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教師於學期結束前 2 個月檢具完整申請資料,依行政程序經所屬系、中心教評會、學院教評會、校教評會通過後,再交研究發展處彙整,歡迎至產學組下載專區下載表單。
所需文件:
一、文藻外語大學深耕服務申請表
二、文藻外語大學深度研習/深耕服務計畫書
三、文藻外語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機構簡介
四、文藻外語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計畫研習/服務機構合作同意書
五、文藻外語大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契約書
六、申請教師本人曾進行產學合作紀錄表
七、文藻外語大學教師返校履行授課義務同意書
由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推動委員會決議本校是否補助該申請金額。
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推動委員會原則上每學期召開一次,於會議召開後通知申請單位決議結果。
申請通過之教師於深耕服務期間留職留薪,相關權利義務請參閱文藻外語大學補助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