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IGA】轉知內政部訊息:公開徵求新住民發展基金115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

發布日期 2025-01-22 10:01:00

說明:

一、為有效運用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期使新住民 家庭照顧輔導服務及其子女發展等相關研究計畫契合實務 需求,本基金公開徵求115年度一般性及特定政策性研究專 案之研究主題,另依本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 第18點規定略以,一般性研究計畫以1年期為限;特定政策 性研究專案,同一計畫期程最長為3年,預定作業期程說明 如下:

(一)第1階段:

1、公開徵求研究主題:本(114)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向本基金管理會委員、相關部會、各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全國各大專校院及中央警察大學,徵求 一般性及特定政策性研究主題。

2、函請相關部會提供書面意見:彙整上開研究主題後, 針對各該主題是否符合近3年新住民政策需求及具可行 性,於本年3月函請相關部會依業管所涉主題提供評估 意見。

3、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及專案會議:為強化研究主題與 政策需求之連結,於本年4月至5月召開跨部會研商會 議及專案會議,邀請相關部會、專家學者及本基金管 理會委員共同研商,凝聚共識擇定研究主題及重點, 俾藉由研究成果協助相關機關作為政策規劃參考。

4、提報本基金管理會核定研究主題:於本年6月提報,至 研究主題參採情形則不個別通知提案單位。

(二)第2階段:

1、公告115年研究主題,並開始受理徵件:於本年7月上 旬至9月上旬,徵求補助對象依核定研究主題提出研究 計畫。

2、召開初審專案會議:針對受理之研究計畫,於本年10 月至11月按各該研究主題召開初審專案會議。

3、提報本基金管理會核定補助案件:於本年12月提報, 並於次年1月個別函知受補助單位,俾接續執行研究計 畫。

二、為使補助研究計畫主題涵蓋不同領域,請貴機關(學校) 參考「94年度至114年度補捐助辦理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類 別統計表」(如附件1),曾補助之研究主題不宜再行提 出,並依本基金「徵求115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提 案表」(如附件2),提供研究主題之研究重點及內容摘要等資料,於114年2月19日(星期三)前,將電子檔逕寄承 辦人電子信箱(eileen2020@immigration.gov.tw),俾利 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