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官學組】修正「文藻外語大學產官學合作計畫獎勵要點」第一點、第五點及第七點(說明詳如本文),請參閱。
發布日期 2025-07-17 10:00:00
敬愛的老師您好:
「文藻外語大學產官學合作計畫獎勵要點」第一點、第五點及第七點修正案,已業經民國114年07月0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修正部分說明分述如下:
一、修訂第一點以明確界定申請獎勵金教師身份。
二、修訂第五點產官學合作計畫之行政管理費為計畫金額百分之十,並增列未編列行政管理費者仍應編列計畫經費百分之五分攤水電成本。
三、提高獎勵金額,修訂第七點如下:
(一) 提高一百萬(含)以上國內合作計畫案獎勵金比例為行政管理費百分之七十。
(二) 為激勵教師積極爭取三十萬元(含)以上產學案,增列獎勵金項目及提高每案獎勵金上限如下:
1. 加發績效獎勵金。
2. 加發跨領域整合型計畫獎勵金。
3. 提高每案獎勵金額以二十萬元為上限。
修正後「文藻外語大學產官學合作計畫獎勵要點」(核定版),請參閱研發處產官學合作組網頁(網址:https://d013.wzu.edu.tw/category/136936)之「相關法規」─「一、產官學合作相關辦法」─「三、文藻外語大學產官學合作計畫獎勵要點」第一點、第五點及第七點的黑色粗體底線字體所示。
以上說明。
敬祝
研安
研發處產官學合作組 敬上